合作加盟协议
甲方:上海亿星制衣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色谱堂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宗旨
- 签定本协议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 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二、保证条款
-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定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 乙方保证其用于色谱堂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协议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从事色谱堂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三、协议有效期及加盟经营范围
-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合作加盟协议》;
- 甲方授权乙方对色谱堂系列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四、加盟说明
1.加盟商应具备的条件:
- 加盟商应具有丰富的企业活动服装市场人脉网络资源和较强的市场拓展与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好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 有足够的办公场地及经营资金;
- 愿意遵守色谱堂的管理条款;
- 认同及配合色谱堂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模式;
-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 乙方须支付加盟费RMB13,000元。
2.乙方享受的权利:
- 乙方可享受“色谱堂”的名称使用权;
- 地区经营管理权、市场拓展权;
-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 支付加盟费后获得色谱堂产品目录100本以及产品样品每款每色每个尺码各2件(共412件);
- 乙方在获得甲方提供的加盟商销售建议价的同时,可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 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
- 加盟合同期满,优先续签。
3.乙方义务:
- 乙方保证承担色谱堂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寄放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以下各方面的统一,即: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 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客户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 乙方保证不以色谱堂品牌名义销售其它厂家产品,不得而知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产品订单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包括价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4.甲方权利:
-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部门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5.甲方义务:
- 维护乙方经营权益;
-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
-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的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色谱堂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五、合同终止
- 本协议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 本协议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此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 本协议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加盟费,或不接受甲方本协议规定的监督或组织甲方进行检查,本协议自动失效;
-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协议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协议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协议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 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六、所有权
一切带有表示色谱堂或与色谱堂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七、附则
-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自动生效;
-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 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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