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TEM 销售、服务条款和条件
1. 定义
“卖方”指上海亿星制衣有限公司。
“买方”指卖方报价单或发票所列向卖方购买产品和 / 或服务的一方。
“销售合同”指卖方向买方出售产品和 / 或服务的合同,本条款与条件构成该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合同成立
一份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告存在:
(a) 买方接受卖方(通过广告、报价单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的)报价时;或者
(b) 以任何方式提供的买方订单被接受时,卖方书面或口头接受时。
3. 定单、价格和付款
3.1 所有的书面报价期限为两天或截至客户较早接受时止有效。卖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 , 仅截至作出报价的营业日结束时为止。
3.2 产品和 / 或服务的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合同中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3.3 除非卖方已明示同意赊购条款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款应在实际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之前付清。买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任何到期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和逾期付款金额在卖方催款后由买方一并支付。在任何欠款未付清之前,卖方有权暂停交付产品和 / 或提供服务,同时卖方保留要求买方立即偿付已交付的产品和 / 或服务价款的权利。
3.4 除非买方和卖方另有书面约定,买方应按照交易进行的时间先后顺序向卖方付款,卖方有权将从买方收到的款项冲抵任何应由买方支付的到期金额 ( 包括未结清的应收款项 ) 。
3.5 销售合同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销售合同。
3.6 买方有义务在接受到卖方寄出的样品的七天内,对样品进行确认或将修改意见告知卖方。否则卖方有权向买方收取相关费用。
4. 所有权和风险
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在产品交付买方或其指定收货人时转移给买方。
5. 交付
5.1 卖方应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在指定的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 将产品交付指定的收货人 (“指定收货人”) 。
5.2 产品送达指定交付地点并经买方签收(由指定收货人签收,或在指定收货人无法签收的情况下,卖方可同意买方凭企业公章或其它法定授权章签收),即视为产品已交付买方。
6. 产品的接受
买方在“收货单”和“快递送货单”签名和 / 或盖章之时,即视为买方对产品的接受。
7. 常规保证
7.1 除非另有规定,卖方向买方保证,接受日期起七日内, SPITEM 品牌的产品将不存在影响正常使用的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 (“常规保证”) 。在此期间,如 SPITEM 品牌产品未能满足该常规保证,则卖方将负责更换那些从买方退至卖方工厂的产品。
7.2 尽管本条款和条件有其他任何规定,卖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发布的有关纺织产品保证的法规,否则,产品的保证与有关的行业标准一致。
7.3 此项常规保证不适用于 产品曾受到: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可抗力、食物或液体溅落。
7.4 接受日期起七日期间,卖方将更换退回卖方的产品。买方必须预付运输费用,并投保或承受运输途中的灭失或损毁风险。更换的产品由卖方运交买方,并由卖方预付运费。
8. 额外服务项目
如果买方购买了卖方所提供的额外服务项目,卖方将在上述常规保证之外,按照卖方和买方间具体的额外服务合同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卖方收到产品或服务合同的全部付款后方有义务提供该合同项下的服务。具体的服务和条件可经卖方互联网页 www.spitem.com 或 www.spitem.com.cn 查阅或向卖方索取。
9. 责任
9.1 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卖方在本条款和条件项下对一次事件或一系列关联事件承担的全部责任不超过按本条款和条件购买的产品和 / 或服务所支付的总价。
9.2 对产品或服务购买、使用或履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间接损失,卖方不对买方承担任何责任。
9.3 双方同意:卖方可以对其所出具的销售印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书、发票或其它文件和资料的打印错误、书写错误或其它的错漏进行更正,且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10. 关于知识产权
10.1 买方通过提供设计稿和 / 或将图案和 / 或商标上传至 SPITEM.com ,买方即保证其拥有对设计稿中的版权、商标、图案、图象、肖像权等的合法使用权 。
10.2 另外,买方保证其设计中的内容未侵害到个人或法人的合法利益、版权、合同权利。
10.3 对于买方提供给卖方的设计稿和 / 或商标,一旦发生因设计稿和 / 或商标使用权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买方需支付所有因法律问题而对卖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所有费用。
11. 管辖法律
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其予以解释。与本条款和条件有关的争议应尽可能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卖方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2. 一般规定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销售合同的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签字和 / 或加盖法定授权章确认后方能生效。
August 2006 Revise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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